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通知稱,繳存人家庭在海南省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貼息貸款),其子女在海南省購買家庭首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新建商品房購房合同登記備案之日起一年內或二手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該通知自今日(1日)實施,有效期兩年。(ta/w)相關內容《藍籌》中海外(00688.HK)全年純利126.91億人幣跌18.8% 末期息降至25港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