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丨湖南發展(000722.SZ) -0.920 (-6.730%) 公佈,為充分發揮湖南能源集團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湖南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湖南能源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品牌、資源、政策、財務等既有優勢,有效避免新增同業競爭,合理控制投資風險,最大限度保護公司及其中小股東利益,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推動國有股東與所控股上市公司解決同業競爭規範關聯交易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13〕202號)要求,公司擬與湖南能源集團簽訂《代為培育協議》,委託湖南能源集團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業代為培育錫盟蘇尼特左旗100MW光伏項目、錫盟西烏珠穆沁旗200MW光伏項目、零陵區接履橋光伏項目、江永縣上江圩鎮光伏項目二期、江永縣上江圩鎮錦江片農光互補發電項目、湖南能源集團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除湖南發展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企業開發的分佈式光伏項目。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