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龍大美食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於2026年1月30日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山東龍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以及《關於對楊曉初、餘宇、王豪傑、張凌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2021年至2024年,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募投項目結轉固定資產後未停止利息資本化,並將用於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利息資本化,不符合相關規定,導致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執行財務和會計管理制度,提升財務管理的專業性和規範性。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