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長虹華意公告,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擬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5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增持股份,合計增持金額不低於335.83萬元,資金來源為業績激勵基金和自有資金,增持期限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19日,不設價格區間,增持股份自當次增持完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減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