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行動方案》,提出推動金融機構集聚,做優做強金融服務功能。推動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集聚上海,推動商業銀行總行通過專設機構、對在滬機構授權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力度,支持外資金融機構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推動重點對外開放項目優先在上海落地,支持更多國際金融組織、國際金融行業協會及新型多邊金融組織落戶上海,優化提升在滬金融機構服務功能,引導在滬金融機構強化協同合作。
同時,要做實「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質效,在依法合規、有效控制實質風險前提下,支持上海積極探索適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模式,為科技創新提供更好金融服務。鼓勵在滬金融機構穩妥有序開展碳金融相關業務,支持上海參與國際碳金融定價權競爭,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大力發展普惠金融、養老金融和數字金融。(j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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